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张刚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在哪里?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2-26 11:01)    点击:365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在哪里?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要约失去法律上的效力,虽然二者都是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来进行,但它们却又存在着区别:(1) 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2)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 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着严格的限定。 强制缔约的特点:(1)强制缔约依然要采取要约和承诺的程序来进行,只是一方当事人负有必须承诺的法定义务。(2)在强制缔约中,合同的内容,有国家或行 业标准的即依该标准来确定。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按合理的标准确定。(3)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即理解为默示承诺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刚律师提供“土地征收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刚律师,张刚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刚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36619579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刚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京律师 | 南京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刚律师主页,您是第3691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