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构成条件有什么?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2-26 11:04) 点击:320 |
违约责任的构成条件有什么? 违约责任的构成包括:主体条件,违约行为和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观条件。(1)主体条件。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了有效合同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所 以凡是违约责任必然是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导致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的主体必然是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是有权独立主张自己利益和独立参加仲裁 或诉讼活动的主体。合同的主体资格由自然人和法人构成,自然人和法人必须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2)违约行为。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 一个基本前提是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合同中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就是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必然使对方的权利得不到实现。违 约行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履行合同,包括两种情况:第一,作为的违约,指义务人应当以自己的主动行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义务 人不履行规定的行为的就构成主动违约。第二,不作为的违约,指少数合同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应当以自己某些不作为的承诺作为合同成立必要的基础,例如保密合 同,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条件泄露了需要保密的信息时,就是对权利人权利的侵犯,就可构成违约责任。(3)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观条件。合同履行是一种客观事 实,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客观上也使对方的权利不能实现,为了维护对方的合同权利,就要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主要包括继续履约、采取补 救措施和赔偿损失三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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