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指的是哪些婚姻类型?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04 11:08) 点击:329 |
无效婚姻指的是哪些婚姻类型? 新婚姻法增设了原婚姻法没有规定的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所谓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重婚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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